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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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项及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2-05-09 10:19     (阅读)

 

各有关单位:

 

开展我校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项及资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本次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面向我校2019年以来入职但尚未办理科研启动经费的老师申报,符合条件的老师填报《校级揭榜挂帅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

 

二、项目评审及管理

 

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按学校揭榜挂帅项目管理,采取差额评审的方式,择优立项。

 

项目资助经费与结题任务均以个人与学校签订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才引进服务协议书》中指标为准

 

项目获批立项后,首款拨付资助经费总额的60%,40%结题后拨付。

 

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审批后适当延长,但最多延长1年。研究期限超过3年的项目不再拨付40%经费。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认真把关,推荐科研成果水平高与学院学科发展方向科研团队研究方向符合的项目,召开学术委员会,严格审核后排序上报。2022年5月31日17时报送申报材料,包括《校级揭榜挂帅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份,纸质版审查表及审查汇总表按推荐排序填报1份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人事处联系人:万绍洁 88181506

 

科研处联系人:常春波 28116980(自然科学类)

 

             娜 88286313(社会科学类)  

 

附件【基金项目立项及资助有关事项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2022校级科研启动申报书.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