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管理办法》(津社科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经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发布《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2022年度课题指南》,并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2022年度课题指南》指导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战理论研究课题研究方向。申请人可遵循本《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细化研究课题,确定最终申报题目。
二、申报细则
1.成果形式与完成时限:本年度课题规划项目的成果形式为提交一篇论文,论文正文文字不少于一万字。9月底前上报研究成果,一般不予延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应及时与市社会主义学院沟通,经市委统战部研究后,可视实际情况进行撤项。
2.申报资格与限报范围: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1)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2)本年度课题规划项目不能与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2年度项目同时申报。(3)凡有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或在研市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委托项目、市艺术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一概不得申报。凡申报了202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人,不得申报。评审立项设查重程序,如有违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记入不良科研信誉档案。(4)有不良科研信誉者,亦属限报人员。(5)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6)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3.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4月21日16时前将申请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需报送的材料有:
1.《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一律机打,A4纸版面,左侧装订,一式4份,字数不超过5000字。2.申请书要求一律机打,A4纸版面,左侧装订,一式3份(含原件1份)。3.科研项目申报书审查表及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4.《2022年度统战理论专项申报课题统计表》《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到王娜1AM。电子版请按照以下格式统一文件名:(1)作者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作者名:课题名称”。例:“XXX大学XXX:XXXXXXX”。(2)附件2申请书命名为“课题名称+申报书”。例:“XXXXXXX申报书”。(3)附件3设计论证命名为“课题名称+设计论证”。例:“XXXXXXX设计论证”。
申报人须在申报期内如实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保证学术诚信,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3年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向有关单位通报。立项课题将于5月中下旬在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示。
联系人:王娜 电话:8828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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